康美(广东)中药材交易中心
交易中心[2021]第001号
关于尽快办理提货交货的通知
根据交易中心《交易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经公司研究,决定对仍持有现货订单的客户实施限期办理货物交收处理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请持有现货订单的客户于2022年1月7日前尽快办理货物申报手续并完成提货交货,详细流程如下: 买方:填写提货申报单提供至交易中心,交易中心于三个工作日内受理交收单,并通知买方到统一交收点(交易中心亳州交收仓库)提货。 卖方:填写交货申报单提供至交易中心,交易中心于三个工作日内受理交收单,并通知卖方将货物送到统一交收点(交易中心亳州交收仓库)。
二、逾期未办理货物申报并完成提货交货、或未与交易中心联系者,交易中心将有权根据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处置其账号内剩余订单,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。
三、以上如有疑问,请致电交易中心客服:4006-600518转6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提货申报单
附件2:交货申报单
康美(广东)中药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2021年12月21日